福建泉州市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受泉州市建筑产业化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对下述泉州绿色建筑产业园PC工厂2020年预制构件劳务服务项目(三次招标)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密封提交投标文件。
一、招标编号:泉市政招字〔2019〕018号
二、项目招标范围及内容:
1.项目招标范围:根据招标人承接业务情况开展劳务服务。服务时限自合同签订起一年。
2.主要作业内容包括:
(1)钢筋作业:包括但不限于绑扎、下料、弯曲、网片绑扎、及时配合钢筋到场卸车和堆放等;(2)预制构件模具作业:包括但不限于及时配合新模具到场、卸车、转运,第一时间服从工厂调配进行新模具组装及验收、拆模吊装、模具清理、模具修改、模具上下模和转换等;(3)混凝土作业:包括但不限于砼运输、砼浇筑振捣、抹平或拉毛等;(4)预埋件连接件安装;(5)挤塑板加工;(6)成品构件作业:包括但不限于冲洗、转运、修补打号、装车(包含外运装车)等;(7)蒸养作业:包括但不限于蒸汽机维护、监护和使用管理、蒸汽管道接驳调整、保温设施安拆等相关作业;(8)其它所有完成预制构件生产至装车的作业;(9)预制构件吊装安装作业:包含所有构件项目现场吊装安装、贴胶、堵漏、卸车转运、人员进出场等;(10)责任区域安全文明及6S工作;(11)施工项目现场预制构件整改、调整。
三、本项目的预算为人民币:约2000万元(¥20000000.00)。
四、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并提供以下材料或做出书面声明: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投标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投标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2.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或者在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投标活动,期限已届满);
3.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十年无犯罪行贿记录的书面声明。
4.劳务队伍的基本人员要求:除必要的生产工人外,劳务队伍必须按招标人要求配备至少1名专职的安全管理人员;1名专职生产计划员(根据招标人下达的阶段性进度计划,编制日生产、周生产计划等并报招标人生产管理部门批准执行);2名专职自检员(学习并熟练使用招标人生产管理系统,负责构件自检并将构件检验信息录入招标人生产管理系统)。投标人需做出相应承诺。
注:大型设备除搅拌站和桁架机人员由招标人自行提供外,其余均需配备。
5.投标单位自行组织踏勘现场,根据招标单位工厂的生产设备、生产条件等,提供生产产能承诺函。
6.本项目不接受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活动。
7.根据省、市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精神,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承诺所派委托人均为身体健康人士,自觉接受体温检测并佩戴口罩,有佩戴口罩和体温正常无发热者方可进入开标现场,并配合遵守疫情期间的各项管理工作,否则取消其投标资格。若刻意隐瞒发热、咳嗽等症状参与开标,任何后果自行承担。省外投标单位响应泉州市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文件,需提供来泉登记及已完成居家医学观察14天的相应证明材料。
投标人不满足上述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或提供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其将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投标文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五、凡有意参加本次招标的企业,请于2020年02月19日至2020年02月24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5:00时至17:00时,接收银行转账或银行电汇形式汇至指定账户购买招标文件,但招标文件在工作日寄出。招标文件每份售价为人民币300元(叁佰元)整,售后不退。购买预约电话:0595-22993722;支付方式:以银行转账或银行电汇形式汇至指定账户(户名:福建泉州市市政工程有限公司,银行账号:35001656007050006566,开户行:建设银行泉州市丰泽支行。汇款凭证用途栏应标注:泉市政招字〔2019〕018号招标文件费)。投标人凭项目招标文件费汇款凭证和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领取招标文件及交易登记卡,未购买或逾期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交下列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若有);
(3)购买招标文件的汇款凭证。
(4)回寄招标文件的邮寄地址、联系人姓名、联系人电话和邮箱。
注:以上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快递至福建泉州市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地址:泉州市丰泽区城东街道东辅路毓才花苑2号楼3层投资经营部,陈女士,联系电话:13505927828)。
六、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03月12日下午15:00时。
七、投标文件提交地点:泉州市丰泽区城东街道东辅路毓才花苑2号楼3层西侧福建泉州市市政工程有限公司,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持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若有)、交易登记卡到场核验登记,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为:2020年03月11日17:00时前。投标保证金提交金额为:贰拾万元整(¥200000元)。(成交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后,投标保证金予以退还。未成交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公示发布后退还给投标人。)
八、本次招标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0年03月12日15时00分开标。
2.开标地点:福建泉州市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开标室(地址:泉州市丰泽区城东街道东辅路毓才花苑2号楼3层)。
十、本项目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泉州市建筑产业化有限责任公司公众号发布,招标文件如有变更,招标代理单位也将通过以上网站通知,请投标人关注。
十一、招标活动相关事宜联系方式如下:
招标人:泉州市建筑产业化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福建省泉州市洛江区万虹路64号
电 话: 0595-29881118
联系人: 郭先生、黄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泉州市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城东街道东辅路毓才花苑2号楼3层西侧
联系人:陈女士、冯女士
电话:0595-22993722
投标保证金、招标代理服务费缴交账户:
收款人:福建泉州市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银行帐号:35001656007050006566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丰泽支行
投标人须将相关的费用缴交至上表对应的账号,缴错账号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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