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泉州市北峰丰州片区滞洪排涝系统工程-站西排洪渠工程西延伸段已由泉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 《关于泉州市北峰丰州片区排洪排涝系统一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暨初步设计的批复》(【2017】73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泉州市住宅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 建设资金来源政府投融资,招标人为 泉州市住宅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泉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 泉州市北峰丰州片区 ;
2.2. 工程建设规模:工程造价为1414.5138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 市政工程 ;
(2)招标类型: 施工总承包 ;
(3)招标范围和内容:施工内容包括箱涵及渠道两岸挡墙、道路、管线、路灯等设施,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内容为准。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单项合同额2500万元以下的市政综合工程 ;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单项工程合同额1000~3000万元 ;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14145138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365 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 ;
2.6. 标段划分 : 一个标段 ;
2.7. 质量要求: 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并达到合格标准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叁 级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贰 级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2. 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延续注册工作应根据《关于开展一级注册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延续注册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筑函〔2017〕53号)要求执行,要求如下:
(1)2017年9月15日前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延续注册到期的人员,应于2017年8月31日前提出再次延续注册申请,2017年9月16日后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延续注册到期的人员,应在延续注册有效期届满30日前提出再次延续注册申请。
(2)提交申报材料时,执业证书有效期尚未到期的人员,可向省厅行政服务中心窗口申领《福建省建设类执业资格注册证书有效性证明》用于工程项目投标。具体办法参照《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办理建设类人员执业注册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闽建许〔2015〕274号)。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 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 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市政工程 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 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一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一 个标段。
3.7. 其他资格要求:①根据闽建筑[2015]35号文件规定,省外建筑企业应当在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登记企业信息;②根据(闽建建[2017]16号)文件的相关规定,被列入责任主体质量安全黑名单的企业在公布名单的有效期内不得参与投标。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3.10.执行《福建省建设工程责任主体不良记录“黑名单”管理实施办法(试行)》闽建[2016]5号。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9年1月7日9时00 分 00 秒至 2019 年 1 月 11 日 17时00分00秒通过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qzzb.gov.cn) 采取无记名方式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www.qzzb.gov.cn) 上面公布的“海迈电子标书软件”最新版本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A类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2019年1月28日17时00分前到帐 。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贰拾捌万元整 。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采用银行转帐或电汇形式提交的,必须从法人单位基本帐户汇出,并注明工程招标编号;②银行保函形式:由投标人工商注册地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出具(若投标人开立基本账户为银行的分支机构,不具备开具投标银行保函资格时,可由该分支机构的上级且具有开具投标保函资格的银行开具,并附相关证明材料),并保证其在投标有效期内有效;③福建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公布的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可以采用年度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参与本项目投标。
6.4投标保证金银行账号:
(一)开户银行: 兴业银行泉州广场支行 ;
账户名称: 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管理处 ;
账 号: 152710152200001448 。
(二)开户银行: 泉州银行鲤城支行 ;
账户名称: 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管理处 ;
账 号: 0000008140501012 。
7. 投标文件的上传
7.1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2019年1月29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本工程采用网上无纸化招投标,投标人须于交标截止时间前将制作好的电子投标文件通过电子标书软件完成网上上传,投标文件以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上上传的最后一份文件为准。招标人将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如遇中心停电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不能按时开标、评标的,则开标日期改期,具体开标时间由招标人与交易中心协商确定后另行通知。
7.2签到、解密:投标人到开标现场进行签到及解密。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使用投标报名凭证(或签到凭证)进行电子签到(地址:泉州市丰泽区海星街东海大厦A幢市政行政服务中心4楼),逾期递交或未递交到指定网址的投标文件或逾期未签到的,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人应在开始解密时间(开标时间)起 1 个小时内使用 CA 数字证书(与“投标文件固化” CA 数字证书一致)现场解密。因投标人的原因未能正常签到、解密的投标文件将无法进入评审程序,按无效投标处理。
7.3 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等应到场开标,否则其投标文件应予拒绝。进入评审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应随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准时到场进行身份验证和摄像留存。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qzzb.gov.cn)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泉州市住宅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泉州市鲤城区九一街158号泉州商务大厦8层,邮编:362000;
电话:15959952195 ,
联系人: 苏工 ,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泉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泉州市浦西万达中心A座1309 ,邮编: 362000
电话: 15280578069
联系人: 小陈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 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网址: (http://www.qzzb.gov.cn)
联系电话: 0595-22135508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泉州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
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东海行政中心交通科研楼A栋
联系电话:0595-22532972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 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管理处
地址: 泉州市丰泽区海星街东海大厦A幢市政行政服务中心4楼
联系电话: 0595-22135506
招标详情点击:http://www.qzzb.gov.cn/project/projectInfo.do?projId=25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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